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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浙江省临海市卫生局

来源:本站 日期:2013-11-22点击:

用人单位全称(盖章)

浙江省临海市卫生局

电子邮箱

Yhn8855@163.com

通 讯 地 址

浙江省临海市台州府路190号

邮编

317000

需 求 专 业

学历

人数

聘用意图及要求

临床医学(含妇产科、儿科)

本科及以上

19

护士

本科

2

医学影像诊断

本科

7

麻醉学

本科

2

病理诊断

本科

1

中医(中西医结合)

本科及以上

3

骨伤科

本科及以上

1

心电图

本科及以上

3

预防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

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卫生系统对高层次、优秀及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临政办[2009]94号)和市府办会议纪要([2012]98号)有关精神,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拟通过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让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二)直接考核招聘条件

直接考核招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11”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一等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2次或二等奖学金3次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影像、预防医学、麻醉、妇产科、儿科、心电图、病理等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1次。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卫技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5周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高校现场报名

高校现场报名设3个报名点,分别为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武汉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9:00—12:0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德楼广场。

武汉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9:00—12:00;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体育馆。

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9:00—12:00;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126会议室。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所需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学校就业推荐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上一个报名点已直接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个报名点招聘。

2、网上报名

经高校现场报名、直接签约后的剩余岗位,以及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详见临海市卫生局网站。

(二)资格审核

在高校现场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对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现场签订《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网上报名的,按指定时间、地点,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签订《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签约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如有违法违纪记录及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网上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将个人档案转到临海市卫生局档案室,并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个人学历证书、招聘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临海市卫生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卫生局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先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3、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解聘。

六、注意事项

1、以上年龄均计算至2013年12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

3、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附件:

1.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

2.2014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表

临海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22日